政审需提交五类材料:一、身份证明,含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临时身份证明;二、学历学位证明,含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信网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;三、政审表,须基层党组织和单位手写签字盖章;四、无犯罪记录证明,由派出所开具并加盖公章;五、档案材料,由人事部门调取并确保完整。
一、身份证明材料
政审过程中需核实报考人员的基本身份信息,确保身份真实有效。
1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2、复印件需在正面和背面均清晰可辨,且与原件一致。
3、如身份证已过期或遗失,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。
二、学历与学位证明材料
政审需确认报考人员的学历背景符合岗位要求,确保教育资质真实。
1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如为应届毕业生,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学信网可查的学籍证明。
3、学位证书如有,须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。
4、若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无法查询,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。
三、政审表及相关签字材料
政审表是政审的核心文件,需由相关单位或个人签署意见并盖章。
1、下载并填写《三支一扶人员政审表》,确保内容真实完整。
2、表中“政治表现”栏由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3、“现实表现”栏由所在学校、社区或单位出具,并附相关负责人签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