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普通护照号码统一为9位,2017年4月5日前为“E+8数字”或“G+8数字”,之后为“E+1字母(不含I、O)+7数字”;E代表电子因私护照,G为旧版因私护照,P、S、D分别对应因公普通、公务、外交护照。
如果您查看中国普通护照资料页右上角或机读码区域的号码,会发现其位数和开头字母存在明显差异。以下是关于护照号码位数及各类型证件字母含义的详细说明:
一、护照号码的位数规则
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号码统一为9位,由字母与数字组合构成,具体结构依签发时间而异。2017年4月5日之前签发的电子普通护照采用“E+8位阿拉伯数字”格式;此后启用新号段,调整为“E+1位英文字母(I、O除外)+7位阿拉伯数字”;旧版非电子护照则为“G+8位阿拉伯数字”。所有版本均严格保持9位总长度。
1、确认护照签发日期:查看护照资料页下方的“签发日期”栏,判断是否在2017年4月5日之后。
2、定位机读码区域:翻至护照资料页底部,找到三行黑色字符组成的机读区,第二行起始位置即为完整护照号码。
3、核对字符构成:若开头为E且第2位是字母(如A、B、C等,不含I、O),则为9位新号段;若开头为E后直接接8位数字,则为旧号段;若开头为G,则属2012年前签发的旧版护照。
二、护照类型对应字母含义
护照号码首位或前缀字母用于区分证件性质与签发依据,不同字母代表不同类别及用途,不反映持证人身份状态或信用状况。
1、E:代表电子普通护照,颁发给因私出国的中国公民,包括定居、探亲、学习、就业、旅行、商务等非公务事由。
2、G:代表旧版因私普通护照,系2012年5月15日前签发的非电子化普通护照。
3、P:代表因公普通护照,由国务院部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,供因公出国人员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