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含七项:婴幼儿照护(2000元/月)、子女教育(2000元/月)、继续教育(400元/月或3600元/证)、住房贷款利息(1000元/月)、住房租金(800–1500元/月)、大病医疗(超15000元部分限额80000元)、赡养老人(3000元/月,非独生分摊)。
如果您正在准备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,但对各项扣除标准、适用条件及填报主体尚不清晰,则可能影响1月起的个税预扣预缴金额。以下是2025年已明确执行、适用于2026年确认的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与关键规则:
一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
该项扣除针对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支出,实行定额扣除,不以实际发生费用为依据,仅需留存出生医学证明备查。
1、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/每个婴幼儿;
2、扣除主体为父母(法定监护人),可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,或双方各按50%扣除;
3、同一纳税年度内,扣除方式不可变更;
4、多子女家庭可对不同婴幼儿分别选择不同扣除方式。
二、子女教育
该扣除覆盖从子女年满3周岁起至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全过程,包括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、高中阶段教育及高等教育,境内外全日制学历教育均可适用。
1、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/每个子女;
2、扣除主体为子女的监护人,包括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及其他依法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;
3、父母可约定由一方100%扣除,或双方各50%,但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;
4、子女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当月起,应停止填报。
三、继续教育
该扣除区分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,扣除依据为教育持续状态或证书取得时间,不可重复叠加同类项目。
1、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:每月400元,同一学历最长扣除48个月;
2、职业资格继续教育:取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,一次性扣除3600元;
3、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,可选择由本人或其父母扣除;
4、同时接受多类教育的,须分别填报,不得合并计算。
四、住房贷款利息
该项扣除仅限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,以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月份为起算点,与是否已放款、是否入住无关。
1、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,最长扣除期限为240个月;
2、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,且为本人或配偶名下住房;